2025年3月31日,鹽源縣人民法院平川法庭舉行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41名駕駛員現場領取17余萬元被拖欠的運費補貼。這起僵持近7年的運輸合同糾紛圓滿化解,成為人民法庭落實“立審執一體化”工作機制的生動實踐。
集中發放:全流程提速增效
上午11時,法庭內人頭攢動,很多當事人幾天前收到羅心心法官的電話:“蔣叔,您兒子的運費補貼有好幾千呢!字一簽錢就到位!”“劉嬸,您女婿的不多,就一百多塊錢,但也可以買好幾袋米呢”……駕駛員代表將錦旗遞至羅法官手中,“小羅法官,錦旗早就給您備著了,我們金河車隊感激您,小小心意快接著!”隨著最后一份領款憑證簽署完成,單筆最高執行款6800元,最低121元,均實現全額發放。
這場執行活動源于2024年8月立案的運輸合同糾紛系列案,某村委會與受托人陳某某、蔣某某因合理開支、管理費、委托報酬等,無法就運費補貼款歸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導致2018年9月已到賬的運費補貼遲遲未能分發到41名駕駛員手中。該系列案不僅存在多重法律關系交織,更面臨群體性涉訴信訪風險。“既要解開‘法律結’,更要化解‘群眾怨’”,羅法官道出了辦案關鍵。
機制創新:全鏈條打通堵點
為破解“執行難”問題,鹽源縣法院自2024年9月起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 推動矛盾糾紛執前化解的工作指引》,依托人民法庭“人熟、地熟、事熟”優勢,創新推行人民法庭直接執行機制。該機制通過整合立案審查、案件審理與執行力量,實現糾紛“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就地執行”,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基層司法實踐深度融合。
辦案實踐:三階段協同提質
在蔣某某等41名駕駛員訴某村委會運輸合同糾紛系列案中,平川法庭通過三階段協同發力,彰顯機制優勢。
立案階段:精準識別風險,實現“訴的有效分離”。針對案件涉眾性、法律關系復雜等特點,有效分離委托合同關系,通過“一案雙訴”模式簡化訴訟程序,從源頭降低群體性矛盾風險。
審理階段:前置執行思維,引導財產保全。審理中同步篩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引導當事人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凍結對方銀行存款,為后續執行提供財產保障,調解成功率提升至100%。
執行階段:強化部門協同,保障權益兌現。法庭聯合執行局建立“1+N”協作機制,統籌完成案款劃撥、保全解除及案款集中發放,確保當事人權益及時兌現。
“我們不僅是裁判者,更是矛盾化解的策劃者。”羅法官的工作臺賬顯示,每個案件都配套制作執行風險預判表、財產線索追蹤表和履行能力評估表,實現審執環節無縫銜接。
鹽源縣人民法院外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標語在春日陽光下熠熠生輝,這場基層司法實踐,正書寫著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注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