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屏山縣法院新安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快速化解當事人矛盾,有效維護了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2024年9月被告楊某駕駛電動三輪摩托車,在屏山縣夏溪鄉路段倒車時,與呂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擦掛,導致呂某及車上乘客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生后,送往醫院就診,被診斷出骨折等傷情。 事故發生次日,認定楊某負全部責任,呂某無責任。之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支付人身損害各項損失。新安法庭受理此案后,秉持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則,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法官充分聽取雙方訴求,依據事實和法律,耐心釋法明理,平衡雙方利益。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楊某同意支付2萬元,并承諾在一個月內履行支付。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是屏山法院新安法庭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體現。法庭通過高效調解,快速化解矛盾糾紛,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為轄區群眾提供了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