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打擊整治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推進會”后,4月13日上午城南司法所和巾幗志愿者協會、城南街道火車站社區居委會共同在火車站社區居委會兒童服務站,開展了一場《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治宣講活動。接受此次法治宣講教育活動的有一至六年級學生、初中生和部分家長。
活動中,城南司法所所長蔣林鋒主要圍繞今年發生在全國各地校園霸凌事件,特別是我縣近期發生的多名學生圍毆、辱罵一名學生事件,并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規定展開宣講。法制課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原因和預防措施、處罰,并結合身邊的實際案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和宣講。同時特別指出哪些行為是不良行為,發生、發現不良行為甚至犯罪時,我們應當怎樣做。最后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再對校園霸凌進行強調,告訴參與學生刑法規定的實施暴力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的重傷致殘、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降到十二周歲,給年滿十二周歲的學生敲響了警鐘。
通過此次宣講活動,使參與活動的學生及家長受益匪淺,有效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對年滿十二周歲的學生起到了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