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權之爭是法庭上常有的焦點,而離婚后的探視權之爭則是離異夫妻新的矛盾激發點。
涉及撫養權、探視權執行的案件往往涉及婚姻家庭的親情倫理,交織著法理與情理、規則與感情的復雜情節。對執行法官來說,妥善解決不僅關系到孩子的撫養問題,更是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因此我們總是慎之又慎。
面對婚姻家庭類案件,因為當事人間身份關系的特殊性,“強制執行”也不是萬能的,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一個普通的清晨,電話突然想起:“你好,法官,我在你們樓下,想談談給孩子撫養費的事…”掛斷電話,我匆忙下樓,看到執行事務大廳里站著一位女子,風塵仆仆,豆大汗珠掛滿額頭。“你先坐一下,歇歇氣,有什么事慢慢說”“法官,我就想問問銀行卡被凍結,是不是跟孩子撫養費沒付有關?”簡單的一句話和她欲言又止的表情,讓我察覺到她心里一定藏著故事。
來訪人姓李。為了生計,結婚后不久一直在外務工。時間如舊時的鐘擺,周而復始。此后的數年,沒有兩地分居經歷的人是無法感同身受那望眼欲穿的痛苦。距離是可以產生美,可夫妻之間的距離,如果沒有期限,產生的只能是陌生和絕望。
雙方最終因感情分裂走到了法院,經調解,女兒跟著母親,兒子由父親撫養,李某某每月支付兒子的撫養費600元,夫妻倆就此分道揚鑣。
經歷了感情的挫敗和母子骨肉分離,李某某毅然扛起重擔外出務工賺錢。前夫拒絕其探視孩子,兒子不認自己,每每見面甚至惡語相向,李某某獨自吞食著酸苦。直到接到來自人民法院的執行通知書,酸苦更是寫滿心頭。
原來,因為沒有及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親生兒子申請了強制執行。李某某知道凍結的銀行卡里有足額的錢,可她還是想來問一句為什么。了解情況后,我沒有選擇一扣了之,而是希望李某某能主動將撫養費存到孩子銀行卡里,她沒有絲毫猶豫,轉身就去了,并將存單送了回來。
“明天上午,你再過來一趟,辦理結案手續。”雖然小孩的強制執行申請系其父親遞交,但無視當年母親費心勞頓于小孩跟前的點滴過往,簡單就案辦案,當事人不服氣,群眾也不會滿意。
想到這里,我主動打電話給孩子的父親,講明李某某未及時償付撫養費的失當,但希望其諒解前妻的不易,孩子的秋冬冷暖和學習教育她始終掛在心上,希望他不要簡單用人民幣丈量母子親情。就這樣,雙方同意第二天前往執行局見面。
第二天一大早,兩人就來到法院執行局樓下,彼此無話。我隨即將他們請進了調解室。“今天請你們過來,兩個目的,第一,申請人確認已收到案款。第二,我希望能解開你們的心結,做不了親人,但可以勝似親人。”接下來,我給了充足的時間讓他們相互“抱怨”,爭吵、指責甚至不甘,各種情緒交織。“好了,你們說的話,我基本已經聽明白了,全是瑣事,總結下來就是,父親拒絕母親探視,甚至教孩子仇視母親,母親則是對孩子的關懷過少,以致姐弟兩個見面都互不理會…”一通話下來,兩人都沉默了,“今天你們來到了人民法院,那么,從這一刻起,請不要再相互指責謾罵了,從前的一切都是過往,你們兩位都應當積極引導孩子們團結友愛,作好榜樣!”話說完后,兩位當事人也慢慢露出了笑顏,甚至同意站在一起合影留念。“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辦理婚姻家庭糾紛類案件,我們始終堅持“溫度+力度”兼顧,強化溝通調解,推動案件快速實質化解,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未成年人撐起了一片法治晴空。
數載執行路,以卷閱人生,看盡人情冷暖。執行可以有“強制”,但不能只有“強制”,還要有人情、講方法,既要讓被執行人既感覺到法律的強制力,又要讓其知道執行法官的人情味,使被執行人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地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能達到執行工作的最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