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石棉縣法院組織鑒定機構及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到石棉縣某鎮中心小學開展現場勘驗工作。
2023年7月,原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石棉縣某鎮中心小學就石棉縣某鎮中心小學及附設幼兒園班災后恢復重建項目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涉工程結束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退還保證金及支付利息等共計一百九十余萬元。被告認為案涉工程并未按照施工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未進行結算,且外墻也需要整改,拒絕支付費用。案件審理過程中,原告申請對案涉工程總造價進行鑒定。
勘驗現場,法官要求鑒定人員對勘驗的內容、目的進行釋明,對雙方當事人矛盾爭議點進行解答,促使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現場撤回另一關聯案件司法鑒定申請,直接為當事人節約鑒定費用十萬余元。此舉,既減輕當事人訴累的同時也固定了關鍵證據,又為該兩起關聯案件高效、妥善審理奠定基礎。
近年來,為進一步落實多元解紛,石棉縣法院將委托鑒定和全流程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力爭“快結案、結好案”,從而減少當事人訴累,真正將司法為民落實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