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關于生態環境保護思想,用好“加減法”加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加大懲罰力度,做好預防犯罪減法
成立環境資源刑事案件專項審判活動領導小組及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環境資源審判團隊,專人負責審判環境資源犯罪,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零容忍”, 近三年來,共受理破壞長江流域犯罪11件,其中涉及非法捕撈水產品罪8件,非法采礦罪3件,判處刑罰17人、被告單位1人,共處罰金1,023,000元,繳納生態修復金2,350元。通過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從嚴判處刑罰以及修復生態,加強宣傳,減少犯罪。
聚力共建機制,做好生態環境加法
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針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向環境主管部門推送信息,為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依法行政、科學管理提供參考;建立環境修復機制,由法院主推變黨委主抓,屏山縣委印發了《屏山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聯合縣公安局、檢察院建立犯罪人生態環境補償制度,在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公訴階段及法院審理階段共有犯罪人增值放流共計2,588元魚苗,投放魚苗12500尾。
綜合宣傳載體,做好全面普法加法
主抓傳統宣傳模式,做好宣傳推廣,聯合屏山新聞媒體,發布禁漁期公告;發布典型案例和《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發揮重大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擴大環境資源審判效果影響力;利用抖音、微博等熱門網絡媒體發布環保短視頻,利用微信公眾號發布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等,做好法律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防止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發生,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平衡發展。(張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