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樂山馬邊縣公務員在上班時間發工作無關的的朋友圈動態,通什工作時間有其他公職人員共7人點贊、評論,涉事人員均被紀律處分。
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網友熱議,在很多人看來,上班時間發朋友圈無可厚非,被紀律處分甚是“小題大做”、“借題發揮”。
其實作為公職人員,我們應當全面分析看待這一事件,不能片面的、主觀的“一刀切”。一方面作為公職人員對待工作應當嚴謹、認真,相關人員的所作所為不合時宜,領著工資就應該為人民辦事,“勿以惡小而為之”,要深刻認識群眾的感受,增強群眾的認同感。另一方面,作為執紀者,監督檢查到這樣的行為難到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嗎?誡勉處分是一個警示提醒,作為公職人員應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上班期間,更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范,做到嚴格要求自己,特別是因為你代表的是行使國家公權力,更不要去觸碰紀律的底線。很多日常看起來不起眼的,甚至覺得無所謂的細節,逐步養成“不嚴、不實”的壞風氣,甚至助長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再比如,上下班考勤的問題,也往往被較多的人認為可有可無,認為我早一點,遲一點無所謂,我不就是遲到了一分鐘嗎?開會的時候我不就是手機忘了關閉鈴聲嗎?如果沒有紀律底線管束,有可能有人在崗位上看不到人、會場一片混亂。
我們不要一味覺得紀檢部門要求苛刻,更多想想在履職期間八小時都有效的用上了嗎?不要讓群眾覺得我們在渾天度日,給人不好印象。(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