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馬爾康市針對個別村級黨群活動中心運行不規范、使用率低、作用發揮不夠等問題癥結開展“三強行動”,確保村級黨群活動中心成為農村黨員活動、村民議事、便民服務、教育培訓、文化娛樂的陣地。
強責任體系,嚴格監督管理。出臺《村級黨群活動中心規范化建設和管理辦法》,將規范村級黨群活動中心建設、管理和使用納入月度黨建工作任務清單,作為年度鄉鎮黨建目標考核、村級黨組織和村組干部年度綜合績效考核的“平時成績”之一,開展定期督查指導和不定期暗訪抽查。對場所經常閑置不用、使用不當和管理無序的村,及時通報批評并限期改正,確保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作為主要責任人,負責管理使用好本村黨群活動中心,切實滿足黨員群眾證件辦理、政策咨詢、糾紛調解等“一站式”服務需求。
強人員管理,嚴格維護運行。嚴格落實《村組干部管理辦法》,完善村組干部在崗值班、外出請銷假等制度,由各村安排村組干部輪流值班,值班干部的姓名、聯系方式和分管工作均在黨務公開欄中公布,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嚴格落實村級黨群活動中心管理使用責任制,鄉鎮黨委全面負責轄區內黨群活動中心的管理使用工作,切實加強對黨群活動中心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的登記監管工作。建立《內部設施登記管理制度》《黨群活動記錄臺賬》,及時對黨群活動中心管理維護和黨員群眾開展活動情況進行登記備查。
強宣傳引導,發揮陣地作用。嚴格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和“一定兩議三監督”村級議事決策機制,指導各村定期組織黨員群眾到村級黨群活動中心開展“三會一課”、民主議事會、民主決策會等活動,并嚴格落實“三務”公開制度。指導各村管好用好農家書屋、黨教云平臺設施設備等,確保每村每月在黨群活動中心開展農村黨員教育培訓、農牧民夜校培訓2期以上。同時,根據黨員群眾的需求和設施、場地條件,積極引導各村在重大節日或重要節點期間在村級黨群活動中心開展文體活動,傳播先進文化,切實發揮好陣地功能,提高陣地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