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洪雅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召開,縣委書記、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主任宋良勇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二次、第三次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依法治市工作五項制度主要精神,聽取了全面依法治縣工作情況匯報和部分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匯報,審議了相關文件。
會議認為,弘揚法治精神,成為內心的尊崇信仰。認同和擁護法律、尊崇法律、信仰法律,是法治的力量之源,領導干部要弘揚法治精神,崇尚法治、相信法律、敬畏法紀,樹立法律的權威。
會議指出,培養法治思維,成為謀劃的邏輯起點。領導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維,做任何事情,都要先找法,法律框架內謀劃思考決策,有效防控決策風險。
會議指出,運用法治方式,成為行事的規范準繩。領導干部要強化法治意識,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堅持法治思維謀劃工作,運用法治方式處理問題,夯實依法治縣基礎,讓法治貫穿于工作每個方面、每個環節,讓洪雅各項工作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平穩快速運行。
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依法治縣工作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肖琴 歐良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