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縣公證處接待一劉姓女士的公證咨詢,聲稱其丈夫的妹妹王某某死亡,生前在重慶市某縣某銀行有定期存款,因其生前是出家僧人,情況特殊,家人在其去世后到銀行取錢時被告知需要向公證處申辦公證后方可支取,為此求助于公證處。
經公證員了解,死者王某某于2021年6月因病去世,生前在重慶市某縣某銀行存有定期存款一筆,王某某生前信奉佛教,為出家人,是重慶市某寺廟的住持,終生未婚未育。家中還有父親屈某、母親王某,但二老年事已高,且屈某長期臥病在床行動不便,無法到公證處辦證,也無法到銀行取錢。根據咨詢人員劉女士的陳述,二老無法提供相應的公證材料,且行動不便不能收集證據,公證員決定為其開通綠色通道,主動收集證據、上門提供服務。隨后公證員來到王某某生前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等地核實了解其婚姻家庭情況、財產來源情況后,及時到王某某父母的居住地,為他們辦理了繼承公證和取錢的委托書公證,并將公證書以最快的速度送達了當事人。經回訪,王某某遺留的存款已順利取出,二老對公證員熱情服務一再表示感謝。
今年來,瀘縣公證處認真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打破傳統的公證辦證模式,主動上門為群眾分憂收集證據辦理公證32件,提升了群眾的滿意度,得到了群眾的肯定和好評。
(施樺 張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