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今日,仍然有人相信“天上能掉餡餅”,卻不知此“餡餅”可能讓自己身陷囹圄。7月21日,筠連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偷越國境罪分別判處6名被告人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宏聽說在緬甸賭場工作輕輕松松便能月入過萬,2020年4月,在與朋友聚餐時,被告人王某宏提議一起到緬甸賭場“上班”,被告人王某濤、陳某偉、謝某明、余某瀟、賈某植聽后欣然答應,一同前往緬甸“找大錢”。之后,被告人王某宏等人在未辦理出入境手續(xù)的情況下,從筠連縣出發(fā),在宜賓乘坐飛機到達云南省西雙版納,再轉乘私家車到達西雙版納勐海縣,最后通過乘坐汽車和步行的方式通過邊境小道偷渡出境到達緬甸小勐拉。
偷雞不成蝕把米。據6名被告人供述, 6人上班一個月,不僅未拿到工資,還因其他事情被關進當地看守所,每人繳納人民幣10萬元取保金才得以脫身,其間,被告人謝某明身患疾病卻未得到任何醫(yī)治。2020年8日,被告人王某宏等6人不得不陸續(xù)通過口岸或偷渡的方式回到國內。
法院審理認為:6名被告人違反國境管理法規(guī),結伙偷越國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罪,依法應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鑒于6名被告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四川省筠連縣人民法院 古靜 陳敏 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