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不起孩子們啊,這么多年我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一直沒得臉回來......”唐女士萬萬沒想到,再回到金蘭街道新店子村,再見到親人已是30多年后的今天。
30多年前,家住新店子村5組村民唐女士,因家庭貧困,外出務工便再也沒有回過位于金蘭街道新店子村5組的家,留下2個年幼的孩子和丈夫艱難度日。在外漂泊的唐女士又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出獄后,將近“古稀”的唐女士卻無家可歸。
“回家路”漫漫其修遠兮
唐女士離家時,兩個孩子尚且年幼,由于缺乏母親照顧與關懷,身體不好的父親在10年前已去世,兩個孩子由其丈夫兄弟撫養,可想孩子們生活有多艱難。因為家庭貧寒,孩子沒有得到良好教育,早早就輟學外出務工,至今未成家。對于“從天而降”的母親更是充滿怨恨,不愿接受。對于鄉風純潔的村民,知道唐女士當年拋夫棄子的行為都嗤之以鼻,再加之還是個刑滿釋放人員,更是不愿意其回到新店子村;而唐女士的娘家人,對于突然“冒”出來的親戚更是不愿收留。
用情與法鋪平“回家路”
唐女士服刑所在的成都女子監獄在前期就與金蘭街道聯系,介紹了她的情況。街道辦得知消息后,迅速聯系新店子村,核實情況。因為唐女士離家多年,沒有與家人親戚朋友聯系過,一直杳無音信,又因多次人口普查,唐女士戶口早已注銷,她在新店子村村民心中已慢慢被淡忘。村干部通過走訪老一輩群眾才核實確有此人,兒子不要,親戚不要,鄰居不愿其回村,難道唐女士真的要在外漂泊,孤獨終老嗎?
不能拋棄,不能放棄,用法、理、情鋪就回家之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告知其兩個兒子,不管母親有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他們都有贍養母親的責任,如果不讓母親回家,不贍養母親就涉嫌觸犯法律。又告知其小叔子,目前他們居住的房屋是唐女士離家出走后其丈夫修建,其房屋系唐女士和孩子的共有財產。村干部們又多次打電話與其兩個孩子溝通,雖然母親有錯在先,但血濃于水,親情是無法割斷的,最終其子接受了母親。村干部們還通過做周圍鄰居工作,勸說大家再給唐女士一次機會,重新接受她,接納她,最后善良的村民同意其回到新店子村,讓她有個棲身之地。
通過自身努力活出尊嚴
考慮到讓唐女士真正回歸社會,過上正常生活,新店子村讓唐女士書面申請半年低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又與新店子村興隆田蔬菜種植園聯系,讓唐女士進園務工,也是讓她通過自己的雙手活的更加有尊嚴。
所以,我們才有開始看到的一幕,一個頭發花白的老人,與親人抱頭痛哭,極盡懺悔。最終在街道辦、司法所、村兩委干部共同努力下,這個故事才有了圓滿結局。
(葉小鳳 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