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吊車緩緩從兩棟房屋之間吊出兩棵桉樹,這起因“樹”引發的相鄰權糾紛案件終于在峨眉山市法院執行局的妥善執行下順利結案。
兩棵桉樹引糾紛
原告劉某、張某與被告郭某兩家是幾十年的老鄰居,郭某約二十年前在原告的宅基地邊界處栽種桉樹兩棵,經過二十年的生長,桉樹向原告家圍墻抵靠,已造成原告家圍墻裂縫,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危及原告家房屋安全。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原告訴至法院,訴請被告砍伐兩棵桉樹,并修復因桉樹生長導致損壞的圍墻。
峨眉山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涉訴的兩棵桉樹,由于生長影響到原告的房屋采光和損壞圍墻,按相鄰法律關系,被告依法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補救。故判決由被告郭某將位于原、被告家房屋和圍墻間的兩棵桉樹砍伐,并承擔砍伐費用的三分之二;被告的桉樹對原告圍墻造成的損壞,由被告賠償原告150元,待桉樹砍伐后,由原告二人自行修復。
妥善執行促和解
案件判決生效后,被告并未按期履行,原告二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前往雙方引發糾紛的現場,考慮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經現場勘查,執行法官發現桉樹已長成參天大樹,其枝椏嵌入原告家的圍墻中,致使圍墻有倒塌危險。為消除隱患,經執行法官多次溝通協商,雙方均同意砍伐訴爭桉樹。
方案定了,執行法官卻又發現了新的問題,兩棟房屋外均有高壓電線及光纖設備,若吊車等大型機器設備進入場地,施工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為此,執行法官又立即對接國網峨眉山公司,決定在施工當天對該片區采取斷電措施,保障砍伐工作正常進行。
執行當天,在執行法官和當地村民的見證下,經過半天的施工,影響原告自家房屋和圍墻間的兩棵桉樹得以順利砍伐,這起困擾兩家十幾年的相鄰權糾紛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該案的妥善執行,在維護司法權威的同時,也充分體現了司法的人性化,既有效化解雙方矛盾糾紛,也促進了鄰里關系和諧穩定。
今后,峨眉山市法院將繼續履行自身工作職能,在建設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鄉村中發揮人民法院積極作用,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張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