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 ,四川屏山一兩輪電動車駕駛員載人途經屏山縣城岷江大橋時,不慎發生車禍,后排乘客頭部嚴重受傷,四川省屏山縣人民執行干警見狀,當即停車將傷者送去醫院進行醫治。
當日下午17時30分左右,屏山法院執行干警陳勇、劉鑫、黃相鈔到樂山市沐川縣辦案,返程經過屏山岷江大橋時,突然看見對面駛來的電瓶車發生車禍,后排乘客被甩出幾米遠,并頭部著地,鮮血直流。
干警們當即靠邊停車下去查看情況。經了解,原來駕駛員剛買的頭盔,沒有撕掉商標,在駕駛中因車抖動,商標擋住視線,駕駛員緊急剎車造成事故。
干警立即將傷者抬上警車,警燈閃爍朝人民醫院駛去,執行干警協助幫助醫生處置傷情,等到家屬到達,看到傷者得到有效救治,三人才離開醫院。
開展黨史學習教育以來,屏山法院不斷強化對人民法院政治屬性認識,牢記“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踐行訓詞精神,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群眾遇險,干警挺身而出已形成他們的行動自覺。
(黃相鈔 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