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白玉法院始終堅守“讓群眾少跑腿”的訴訟服務理念,主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5月6日,白玉法院第二審判團隊法官將“巡回法庭”搬進鄉鎮、企業,將司法服務送到群眾身邊,送進群眾心里。
上午10:00,一起長達五年未果的買賣合同糾紛在鄉政府會議室搭建的簡易審判庭里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辦案法官耐心勸導、釋法析理,雙方情緒逐漸緩解,辦案法官針對雙方的焦點問題提出建議,得到雙方當事人認可,被告承諾于5月31日前履行還款的義務,并簽訂調解協議。
下午13:00,審判團隊將“巡回法庭”從鄉鎮搬進了企業,調解標的為828888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在雙方確認基本事實的前提下,積極同雙方進行溝通,力求雙方當事人能達成一致,促成調解。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約定分三個階段完成還款義務,但對于訴訟費用承擔存在分歧,承辦法官決定給予雙方當事人冷靜的時間思考利弊,在下一步工作中達到以最圓滿的結果定分止爭。
下一步,白玉法院將繼續發揮巡回審判職能,增強司法為民的意識,合理安排“巡回法庭”案件審理地點,做到百姓需要在哪里,工作就開展到哪里;矛盾糾紛在哪里,司法服務就延伸到哪里,切實將為群眾辦實事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