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峨邊法院執行局不斷提升工作水平,加大執行力度,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執行局順利促成一起歷時5年的執行案件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并履行到位部分錢款,獲得當事人贈送錦旗表達謝意。
案件回顧 申請執行人峨邊華鑫裝飾的經營者余某某與被申請人尼里某甲簽訂《活動板房建設協議書》,雙方約定由申請執行人包工包料為被執行人新建活動板房,竣工后,被執行人未支付工程款83,000.00元。經多次催要無果,2016年7月27日,申請執行人向峨邊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9月30日,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被申請人尼里某甲分期支付申請執行人峨邊華鑫裝飾工程款共計83,000.00元。 執行過程 2017年1月6日,因被申請人尼里某甲未按照調解協議履行支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峨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執行人員立即開始調查被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正在被強制戒毒,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因此,2017年5月10日本案終本執行,但執行人員認為該案案結事不了,不能讓申請執行人的權益得到真正保障,仍未放棄對該案的追查。 2019年5月,被執行人解除強制戒毒后,該案恢復執行,但被執行人為逃避執行,故意東躲西藏,與執行人員玩起了“躲貓貓”,執行人員只得主動出擊,通過走村入戶、實地查訪等方式尋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 近日,執行人員在被執行人家中蹲守幾個小時,終于發現被執行人的蹤影。通過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詳細說明逃避執行的后果,被執行人終于承認錯誤,主動向申請執行人峨邊華鑫裝飾的經營者余某某支付部分工程款24,000.00元,并承諾近期支付全部余款。
峨邊法院執行人員堅持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并重,通過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既實現了個案的依法辦理,又達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體現了法律的剛性和柔性,切實讓群眾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