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遏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規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眉山公安交警通過五大曝光警示廣大交通參與者,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維護自身出行安全。
一、事故多發路段
1.213國道2344米至213國道2346米
2.245國道600.5米至245國道602.5米
二、高風險運輸企業
1.眉山合利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今年以來,所屬貨物運輸車輛川ZE9013、川Z92619、川Z74265存在多起交通違法行為。
2.眉山市圣祥利物流有限公司:今年以來,所屬貨物運輸車輛川Z86047、川Z95216、川ZE0415存在多起交通違法行為。
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2022年7月28日,宋某某駕駛川AAJ753號牌貨車行駛至丹棱縣西門天橋處的紅綠燈路口時,因“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被公安機關處200元罰款并記6分的處罰。
四、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近日,萬某駕駛小型面包車行駛至東坡區松江鎮新街與眉青路交叉路口時,與前方從左至右橫過眉青路由李某駕駛的二輪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李某搶救無效死亡,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事發時,因萬某超速行駛,對前方道路觀察不周,且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承擔主要責任。李某在橫過機動車道時,未下車推行、未從斑馬線通過,承擔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生命只有一次,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駕駛機動車行經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騎自行車橫過馬路時,請下車推行并走斑馬線!
五、終身禁駕人員
朱偉,2021年12月22日,駕駛川Z0TX77號小型轎車從仁壽城區出發,沿仁富路往富加方向行駛至仁富路寶馬鎮二郎廟路口時,因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嚴重疏忽大意、觀察不足,導致與前方正在步行橫過道路的行人張某某相撞,造成張某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該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后朱偉駕車逃逸。最終朱偉因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2022年7月28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