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眉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大力支持和協調下,8月12日,眉山天府公安遣送小組歷經29小時,成功將一名某甸籍女子送達并移交給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近日,視高派出所接報警稱:視高街道大坡社區發現一名疑似外國人。經查,該女子自述為某甸籍人,偷渡進入中國境內,經人介紹隨視高街道居民田某到大坡村生活。因未持有任何合法身份證件及出入境證件,該某甸籍女子系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三非”外國人。
該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相關規定,對該女子采取拘留審查。
7月底,分局接到某甸大使館回函確定該女子身份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決定對該女子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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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外國人不僅對邊境管理、社會治安帶來挑戰,也沖擊了正常勞動力市場和就業環境,同時也極容易衍生系列犯罪問題。要維護好正常的出入境秩序,需要你我共同拒絕“三非”外國人,那什么是“三非”外國人?
“三非”外國人是指那些未經辦理合法手續而在中國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所有外國人的統稱。
非法入境:是指外國人未申請辦理簽證,未經過邊防檢察機關查驗出入境證件,未經許可,逃避邊防檢查,進入中國國境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3、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非法居留:是指外國人未持合法有效的簽證、停留證件在中國居留或停留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超過簽證、停留居留證件規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2、免辦簽證入境的外國人超過免簽期限停留且未辦理停留居留證件的;3、外國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區域活動的;4、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非法就業:是指外國人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就業工作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未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2、超出工作許可限定范圍在中國境內工作的;3、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范圍或者時限在中國境內工作的
國家法律這樣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或者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違法提供出境入境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
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如果您發現涉及上述“三非”情況的外國人線索,請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 110。
(符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