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涉牌涉證和駕駛員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涉及酒駕、超載的道路交通事故,為廣大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連日來,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根據全國公安機關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安排,集中警力,周密部署,嚴查超載、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取得成效。
8月5日11時30分,在轄區順江大道查處一起“百噸王”,經核實,羅某某駕駛的川L95***號貨車核載31噸,實載102.1噸,超載率229.35%。目前,公安交警部門已對駕駛員羅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該大隊根據重點時段、路段的特點,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全面整治與精準打擊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過往車輛的檢查力度。8月12日晚,共查獲酒后駕駛3起,面包車超員1起,其他違法行為11起。
8月14日下午13時17分,該大隊在江白路2公里100米處對川Z1Q***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呂某某有酒駕嫌疑。經檢測,呂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公安機關依法對呂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勿超速超員超載行駛!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請自覺遵規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
(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