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身邊的法律人才隊伍是法治鄉村建設的帶頭人,是鄉村振興的“領頭雁”,選好法律人才隊伍是基層社會治理、鄉村法治建設的重要基礎。營山縣法律人才分聯盟應鄉村振興戰略大局之運而生,集縣域優秀法律人才為一體,營山縣司法局以“四個一”為模式推動各項工作,為法治鄉村建設培養了專業隊伍、充實了后備力量。
全過程參與,嚴把遴選關口。通過居民自薦或村(社區)推薦方式,從“兩委”成員、致富帶頭人、退役軍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網格員、村(居)民小組長、學法用法示范戶、中共黨員、“五老”人員(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返鄉創業大學生、擁有法治文藝特長人員和其他在村(社區)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村(居)民中遴選,將法律專家意見作為重要參考指標,選取法治素質好、熱心公共事業的干部群眾,作為鄉村“法律明白人”。
全過程監督,規范遴選程序。由法律專家對各鄉鎮(街道)牽頭組織各村(社區)完成村(居)民自薦或村(社區)“兩委”推薦、初選對象公示、填報《“法律明白人”檔案卡》等工作進行全方位監督,保證遴選程序規范合法。
全過程培訓,提升隊伍質量。各鄉鎮(街道)牽頭,依托聯盟專家成員、村(社區)法律顧問、民政、司法、農業農村等專業力量,重點通過集中系統輔導、網絡自主學習、現場觀摩教學、法治實踐培訓等形式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規范“法律明白人”使用,指導“法律明白人”開展法治宣傳,參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村(社區)事務管理、德治建設、基層依法治理等工作,推動形成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今后,營山縣司法局將繼續把法律人才分聯盟工作同“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相結合,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持續發揮好聯盟的基本作用,求穩、求進、求實效,全力為鄉村法治建設蓄足后勁,凝心聚力推動鄉村向好向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