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色達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浦江經驗”,推動涉法矛盾在法治化軌道上解決,以“檢察長接訪+簡易聽證”機制為抓手,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首辦環節,防止矛盾累積、信訪上行,聽證工作取得新進展。
案情簡介
信訪人扎某某是一名護林員,也是一起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因犯罪嫌疑人澤某某、普某某誤以為是扎某某舉報自己被抓而心生恨意,遂將扎某某打傷,案發后雙方心存怨氣,沒有接受相關的調解,扎某某訴請檢察機關嚴懲犯罪嫌疑人,同時要求向自己賠償道歉、恢復名譽。
在了解基本案情和聽取了扎某某的訴求后,色達縣人民檢察院立即采取“檢察長接訪+簡易聽證”措施,在10月30日邀請2名聽證員、1名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和公安、林草、涉及鄉政府有關工作人員,組織召開簡易聽證。聽證過程中,大家圍繞聽證焦點就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從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發表聽證意見,并向扎某某闡明法理、解釋疑惑。犯罪嫌疑人澤某某、普某某認為檢察機關釋法說理到位,當即向扎某某賠償道歉;信訪人扎某也表示認可聽證會的結果,當場決定息訴、罷訪。
聽證結束后,信訪人扎某某緊緊握住承辦檢察的雙手動激動地說“感謝檢察院為我們主持公道,感謝檢察官耐心的釋法說理,解答了我的疑惑,消解了我的怨氣,嘎真切、嘎真切!”一句“嘎真切”是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認可,是色達縣檢察工作的一個縮影,充分體現了“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深刻內涵。
此次召開的簡易聽證,色達縣人民檢察院積極引入第三方力量,形成息訴化解工作合力。同時充分開展釋法說理,以“看得見”的方式取得信訪人對處理決定的內心認同,促進信訪矛盾在首辦環節實質性化解的重要舉措。下一步色達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推動簡易聽證工作常態化,實現辦案、服務零距離,以檢察機關邁出的“一小步”,實現服務群眾的“一大步”。
簡易聽證意義
簡易聽證是最高檢控申檢察部門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有效化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依法能動檢察、助推訴源治理、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履職方式和創新性舉措。
有利于更好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和“浦江經驗”。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直接接觸群眾的重要途徑,是“利益平衡”“情義融化”“借力化解”的實踐路徑。通過在聽證過程中與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面對面進行充分溝通,幫助當事人理解案件的處理結果,從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此外在聽證過程中,案件當事人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同時也可以了解到辦案人員的分析和解釋,這樣可以使當事人更加理解處理結果,從而更容易接受和認可。
有利于更好促進司法公正。檢察院公開聽證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專家學者、律師、人民調解員或者申訴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人員及其他社會人士參加,依照規范程序組織案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處理發表意見,確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確處理。同時,通過在聽證過程中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使案件的處理更加符合公正的要求,同時也能有效避免冤假錯案。
有利于更好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落實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可以通過參加聽證會,對檢察機關辦案工作進行監督,從而促進檢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也能增加檢察機關辦案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增強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公信力,檢察機關也可以在聽證過程中總結優化,不斷改進和完善辦案方式和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同時也可以增強自身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加強自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