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能動履職,近日,記者在石棉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石棉縣檢察院多措并舉促訴前羈押率始終保持合理閾值,共審結審查起訴案件59件101人,訴前羈押人數14人,訴前羈押率為13.86%。
今年來,石棉縣檢察院轉變司法理念,依法正確履行檢察職責。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內涵要義,樹立“非必要不羈押”“羈押與實刑不能劃等號”的理念。全面掌握影響羈押的各項因素,客觀評估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險性,對可捕可不捕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摒棄“構罪即捕”“重打擊、輕保護”的傳統觀念和做法。對于涉黑涉惡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強奸、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依法從嚴羈押、從嚴追訴、從重打擊;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雙方達成刑事和解的輕罪案件,將非羈押強制措施作為保障輕罪案件訴訟的主要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司法對抗和社會對立。注重提前介入,溯源把握寬嚴相濟尺度。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對公安機關擬報捕案件,特別是對涉案人數多的案件和新類型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并對是否需要繼續羈押提出意見。將不符合逮捕條件或者不需要逮捕的案件阻隔在報捕程序之外,有效節約司法資源,同時減少了報捕總人數。
據了解,今年以來,石棉縣檢察院嚴格證據審查,能動履職把好“審查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省院下發《逮捕社會危險性審查判斷工作指引(試行)》等規定,對審查逮捕案件從罪名性質、犯罪形態、悔罪表現等方面客觀評估逮捕必要性。積極探索輕微刑事案件提捕分流機制,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案件,建議公安機關不提請批捕,將部分輕罪案件濾出批捕環節,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案件較以往大幅減少。積極開展矛盾化化解工作。將促成和解作為案件辦理的必經程序,特別是在交通肇事、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等案件中,主動聯系案件雙方當事人,推動雙方達成和解,最大程度促成矛盾化解。已促成和解15件。能動開展公開聽證工作。對重大敏感、涉檢涉訪案件,在作出不捕、不訴決定前,主動邀請偵查機關、案件當事人、辯護人(值班律師)、人大代表參加聽證會,既增強各方對非羈押措施適用的理解和認可,又增加了檢察辦案的公開和透明性,截止目前共開展公開聽證23件次。杜絕“一捕了之”,跟進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嚴格實行逮捕案件進展跟蹤制,加大羈押必要性審查力度,逐案逐人分析羈押必要性和社會危險性、捕后案件證據等情況,對案情出現重大變化、無繼續羈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職權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及時變更或建議變更強制措施。已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6人,建議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