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告攀枝花市某公司訴被告云南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成功調解,與以往不同的是,原被告分處成都和昆明,雙方通過“云上法庭”半小時達成調解。
原被告雙方簽訂旅居合作協議,約定被告把原告作為旅居主推酒店,原告給予被告旅居優惠價,被告有效入住客戶產生的旅居費用由被告統一定期支付,后雙方因旅居費用問題發生糾紛,訴訟來院。
因雙方代理人分處成都和昆明,為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之后,法院決定采用“云上法庭”通過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庭審。通過承辦法官的釋法明理,悉心勸導,當事人達成調解意見,并在線同步形成了可供當事人實時觀看的調解筆錄,當事人通過手機設備核對筆錄并完成電子簽名。
“云上法庭”不僅提高了審判效率,還真正讓司法為民落到實處,實現了“互聯網+訴訟服務”的審理模式,為群眾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是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的必要舉措,也是傳承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密碼。
攀枝花仁和區法院將持續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提升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水平、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交上“法院答卷”。(魏宇芳 鄭英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