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在法院得到圓滿解決。
一位70歲的老人駕駛無號牌且未投保保險的三輪車,不慎撞上了搭乘電動車的原告,致其脊椎十級傷殘。原告因傷勢嚴重且治療費用高昂,要求賠償損失。在多次協商未果后,原告將老人訴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法官考慮到被告老人的實際經濟狀況和原告的傷殘情況,耐心傾聽雙方意見,細致劃分責任,并向原告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向被告老人普及了交通安全知識。
經過法官的悉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被告老人同意賠償原告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97000元,被告表示一次性支付完畢。原告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同意了老人的賠償方案。
案件的成功調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體現了法律對老年人的關懷與理解。法院提醒廣大市民,駕駛機動車輛必須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車輛合法合規,以免發生意外時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倡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交通安全,共創和諧、安全的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