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幫我們討回了血汗錢……”,5月12日,四名申請執行人鐘某、吳某、楊某、祝某早早地來到四川省屏山縣人民法院,將“依法辦案,為民高效”錦旗送給執行法官,表達對執行法官幫助討回工資的感激之情。
鐘某、吳某、楊某、祝某于2020年到屏山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務工,但在完成相應工作后,屏山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支付四名申請執行人部分工資后,未支付剩余工資。
2021年2月2日,屏山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裁決屏山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于10日內支付鐘某某、吳某某、楊某某、祝某某等四人工資13萬余元,但屏山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一直未支付該四人剩余工資。
鐘某等四人于3月2日到屏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該案涉及民工工資,執行法官高度重視,在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陳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對該公司名下財產進行調查,但均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后法官多次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聯系、溝通,向其說明不履行義務以及發布失信、限制高消費的后果,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在此壓力之下,屏山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過借款、籌款等方式履行了全部13萬余元執行款,至此這四件案件成功執行完畢。
這起案件的成功執行凸顯了屏山法院對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和決心,今后,屏山法院將持續加大包括農民工工資案件在內的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同時加強與相關單位、部門的通力配合,豐富執行手段,增強執行威懾力,力促拖欠農民工欠薪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