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一向態度鮮明、決心堅定、嚴厲打擊拒不執行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堅決捍衛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10月23日,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謝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同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主動接受代表委員對法院執行和刑事審判工作的監督。
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19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謝某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程某”欠款0.45萬元,該判決于2022年10月9日生效。在此期間,“謝某某”的微信賬戶賬戶收入5.6萬余元,其有能力支付上述欠款卻拒不執行。2022年11月,原告“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該生效判決,后“謝某”在法院執行局填寫被執行人財產申報表時,不如實報告其收入情況,被法院決定執行拘留3日,罰款0.1萬元。其承諾在當年年底支付欠款,但到期后仍拒不執行。直至公安機關對其立案才將所欠款項支付給“程某”。被告人“謝某某”對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法院考慮其認罪認罰,案發后主動履行了全部案款,依法對其從寬處理,以“謝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并適用緩刑。
本案是一起較為典型的被告人以執行標的較小,便心存僥幸,故意拖延不履行生效判決,并不如實報告財產情況等消極行為抗拒執行小標的的拒執犯罪案件。生效判決確定的履行金額無論大小,被執行人的拒不執行行為對該生效判決權威性的損害是相同的,本案的宣判彰顯了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法院守信必護、拒執必懲的堅決態度,并告誡被執行人必須做法律面前的“老實人”,勿以惡小而為之,切不可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同時提醒和教育被執行人尊重司法權威,依法履行判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后均表示,通過近距離觀摩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刑事案件受益良多,能夠看到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犯罪分子、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今年以來,西區法院不斷加強執行力度,依法嚴懲失信行為,拘留26人,移送拒執案件線索4件,目前審理拒執案件1件,在拒執案件的立案標準、證據采信等問題上,積極與公安、檢察機關進行多次會商,依法達成共識,充分凝聚了打擊拒執犯罪的工作合力。(宗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