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法典》頒布以來,四川省丹棱縣檢察院就把學好用好《民法典》作為當前“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共同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不管是街頭巷尾還是田間地頭,都有丹棱檢察人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的身影,他們致力于推動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千家萬戶,培育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真正讓《民法典》 “沉下去”,“典”亮百姓新生活。
組織用工方與農民工進行庭前調解
送法到身邊,人民群眾的貼心人
“借條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力”、“單方面出售夫妻共有財產是否有效”、“高空拋物誰負責”、“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怎么分配”......今年來,丹棱縣人民檢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把學習宣傳《民法典》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組織開展多場別開生面的法治宣講活動,切實做到將《民法典》法治“大餐”送到群眾身邊。
為學習宣傳貫徹好《民法典》,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該院創新“巡回檢察組”法治宣傳模式,將全縣劃分為8個轄區,由8名員額檢察官分別帶隊開展點對點法治宣傳,提前做好社情民意調研,將老百姓最關心的民事法律以“巡回檢察節目單”的形式送到群眾身邊,群眾參與率與積極性有了明顯提高。今年初以來,該院依托“巡回檢察組”深入校園、社區、企業等開展法治宣傳十余次,普法受眾達數千人。
幫助農民工向法院遞交支持起訴書及相關材料
為民辦實事,群眾利益的守護人
“拖欠了半年的工資,今天終于拿到手了……”6名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正在向檢察官表示感謝。該院檢察官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王某某等6名農民工集體討薪案件線索后,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僅用時2天就幫助王某某等6名農民工成功追索勞動報酬。
2018年顧某雇傭王某某等6名農民工到其廠內務工,從2020年4月起該廠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未再向工人發放工資。截止檢察機關立案,顧某仍不予配合,非法拖欠王某某等6名農民工工資共計6萬余元。王某某等人多次催討,顧某均以各種理由推托不予支付。
丹棱縣檢察院認為顧某拖欠王某等6人工資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決定通過支持起訴的方式幫助王某等人追索勞動報酬。
為了切實守護群眾“口袋里”的安全,檢察官主動幫助6名農民工準備相關訴訟和證據材料,向丹棱縣法院支持起訴,并積極與法院協商由速裁團隊進行快速審理。當天下午,縣檢察院檢察官與法官組織雙方開展庭前調解,通過有理有據的釋法說理,該案當場調解結案,顧某當場支付4萬余元,剩余2萬余元于2天內付清。
百姓事當家事,群眾心中的自家人
“我接受法庭的判決,今后將按時支付撫養費。”經丹棱縣檢察院支持起訴的王某某向其父王某追索撫養費一案已“塵埃落定”,被告王某當庭表示接受法院判決。
王某某自母親左某和父親王某離異后,一直跟隨母親生活,雙方離婚協議約定:“子女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月底支付女方子女一千元生活費,子女校內校外一切教育費用由男方支付,所有醫療費用在一千元以內由男方支付,超出一千元由雙方共同承擔。”但是在支付了2年的撫養費后,王某就拒絕支付王某某后續撫養費。
“王某某的母親左某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無法支撐王某某的日常生活、學習等開銷,曾多次向王某索要生活費,均遭拒絕。”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母子二人生活拮據,陷入了困境。”
為了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民事權益,丹棱縣檢察院第一時間受理王某某與王某追索撫養費糾紛案,啟動民事支持起訴程序,對王某某的家庭、生活狀況及其母左某的經濟收入等情況展開全面調查,并圍繞支持起訴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在針對該案的討論中,檢察官們一致認為,撫養未成年子女既是法律規定的父母應盡的義務,也是社會倫理道德的底線,王某拒不支付子女撫養費、教育費以及醫療費等費用的行為已在事實上造成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難,損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符合支持起訴的條件。
為保護未成年人利益,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生活開支,檢察官依法向縣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并獲得支持,依法判決王某某父親王某支付拖欠的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30798元,并責令王某今后每月月底前按期支付王某某生活費。
“《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為“四大檢察”和“十大業務”賦予了更多內涵,提出了更高要求,督促我們在檢察實踐中始終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實保障人民權益。”該院檢察長說到。
(彭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