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陽區司法局堅持能動復議理念,以復議為民為宗旨,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將調解和解貫穿復議全過程,不斷創新復議案件辦理舉措,努力提升調解、和解率。
完善制度建設,夯實工作基礎。探索制定《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制度》,將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分為受理前調解和審理期間調解,強化在行政復議案件審前、審中通過協調和勸導,做深做實調解工作,促使當事人自愿和解、終止復議,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堅持調解優先,打造全鏈條調解。將調解優先的原則貫穿案件各個環節,接待受理環節,針對案情簡單的行政復議申請,第一時間與被申請人聯系,核實案件情況,對可能涉嫌違法案件督導被申請人自我糾錯。立案環節,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積極與申請人溝通,釋法說理,促使申請人主動撤回申請。審理環節,在查明案件事實基礎上,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努力促成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達成一致意見。
強化訴源治理,形成工作合力。通過強化“府院協作”聯動,堅持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形成深化訴源治理的合力。探索建立行政爭議聯動化解機制,加強運用訴前、訴中化解糾紛的工作力度,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調解等非訴訟方式化解行政爭議,減少行政爭議進入訴訟程序的比例,降低行政訴訟案件發生率。
提高監督效能,提升復議公信力。落實調解和解協議履行監督機制,積極督促、回訪調解和解協議履行情況,持續提高行政復議公信力以及調解和解協議履行率,用踐行法治為民“溫度”提升群眾滿意度,實現化解糾紛“多邁一步”。
今年以來,累計接收行政復議案件8件,受理7件,通過調解和解審結7件,調解和解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