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黃坭司法所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同居關系產生的彩禮退還的婚戀糾紛,雙方當事人在平和的氛圍中達成了和解,切實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當事人楚某某(男)與王某某(女)在外務工相識相交,并迅速墜入愛河,不久后便開始了同居生活。按照當地習俗,楚某某向王某某家庭支付了彩禮共計11.3萬元。然而,在同居一段時間后,雙方因性格不合、生活習慣差異等問題產生了諸多矛盾,最終導致感情破裂,決定分手。
分手后,楚某某從河南省趕到王某某四川省敘永縣黃坭鎮銀方村家中要求王某某退還彩禮,但王某某認為自己在同居期間付出了時間和青春,且大部分彩禮已用于共同生活開支,拒絕退還。雙方為此爭執不下,矛盾不斷升級。
為了妥善解決這起糾紛,黃坭司法所在接到村調委會報告后主動介入,不顧四十度的高溫天氣,立即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深入的溝通和交流,分別了解他們的訴求和想法。調解員依據《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向雙方耐心細致地講解了彩禮退還的原則和標準,并對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分析和評估。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充分發揮了橋梁和紐帶的作用,通過背對背、面對面的調解,逐步縮小了雙方的分歧。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協商,最終達成了一致協議:王某某同意退還楚某某彩禮6.6萬元,楚某某也表示接受。
至此,一場因同居關系產生的彩禮退還的婚戀糾紛得到及時化解。這起彩禮退還糾紛的成功調解,不僅化解了雙方的矛盾,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人民調解員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充分考慮當事人共同生活時間、彩禮實際使用情況等多重因素,實事求是地處理彩禮返還問題,妥善平衡了雙方利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