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司法局深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三年行動,全面實現“硬件+業務”雙提質雙增效。成功創建省級“楓橋式司法所”15個,4個司法所被評為全國模范司法所、4名個人被評為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
聚焦黨建引領,實現政治素質強
堅持黨對司法所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政治建所、從嚴管所,成立司法所聯合黨支部或片區黨支部,有效實現“黨建+業務”融合發展。
聚焦法治需要,實現人才隊伍優
堅持編制和人員下沉一線,推行機關法律專業人才聯系指導司法所工作制度,試點開展律師擔任司法所所長助理工作,接收3名東部地區律師到司法所工作鍛煉,不斷優化司法所法治人才隊伍。
聚焦提檔升級,實現基礎建設好
加大司法所硬件設施建設力度,司法所所均面積提高27%,構建片區協同運行機制,依托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務站132個,法治為民的良好形象深得群眾好評。
聚焦中心大局,實現工作成效高
圍繞樂山“產業強市、旅游興市”實踐定位,深入開展司法所參與基層法治建設,構建“三所一庭一中心”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矛盾糾紛“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全力服務保障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聚焦一流目標,實現保障機制全
制定《加強樂山市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輔助人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為司法所建設提檔升級提供強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