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富強和民族的復興,因此保障青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對各類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從不手軟,對困境、失依兒童送去“檢愛”也從不缺席。
近期,西昌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口角將其妻子殺害一案時,發現林某某與妻子婚后育有一個僅3歲的女兒。在母親遇害、父親入獄的情況下,小女孩只能跟隨其爺爺奶奶生活,而爺爺奶奶仍需照顧自己年邁的父母以及尚在讀書的小女兒,全家六口人僅依靠爺爺耕種 2畝土地和打散工得來的月平均不足3000元的收入為生,家庭生活十分艱難。在了解到這一家人的實際困難后,檢察院控申部門與未檢團隊迅速反應,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主動與小女孩的爺爺奶奶取得聯系,宣講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并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按規定為小女孩申請到了1.5萬元、為林某某父母申請到各0.5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款。近日,未檢團隊成員與控申部門負責人在分管院領導的帶領下前往所在鄉鎮,在鄉村組干部的見證下,為小女孩一家送去2.5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款。小女孩的近親屬表示感謝檢察機關在他們一家人最無助的時候送去溫暖,他們一定會好好的教育培養她,讓其成長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為保障女孩健康成長,根據省民政廳、省檢察院等12部門聯合下發的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相關規定,檢察院主動作為,一方面通知西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援助律師幫助其辦理事實孤兒認定,另一方面通報所在的鄉政府,函告西昌市民政局,對接相關民政救助工作,落實了后續救助事宜。(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