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人民調解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村(社區)“兩委”成員及駐村(社區)干部則是基層矛盾糾紛化解的主力軍。隨著鄉鎮合并及村級建制調整工作的逐步完成,復興鎮各村(社區)領導班子及駐村干部均進行了較大程度的調整。為使新任的基層干部能夠盡快適應角色,掌握有效的調解方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近日,東坡區復興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全鎮村干部及駐村工作隊進行了一次系統的調解工作培訓。
培訓會上,鎮政法委員李子結合自身學習和工作的經歷指出,由于近年來農民與土地分離導致生活方式改變,農民權利意識覺醒但法治觀念淡薄,加之部分干部為民情懷不夠等原因,導致當前農村矛盾糾紛呈現出類型多樣化、主體多元化、化解困難化的特點。針對這些特點,李委員提出了“趁熱打鐵法”、“現場調解法”、“減壓法”、“化整為零法”等十個調解工作的具體方法,同時,李委員更強調在具體的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保持一名基層干部對人民群眾的耐心、信心和誠心。
此次培訓,讓基層干部更為系統地認識了調解工作,為今后矛盾糾紛的調解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