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岳縣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辦理了一起農民工因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殘的“特殊工傷”維權案件,為受援人主張多項工傷待遇共計160456.5元。
受援人胡某從2018年7月起至某公司工作,從事細紗落紗工種,9月27日其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玖級傷殘,經鑒定不承擔事故責任。后胡某多次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待遇無果,為維護自身權益,遂向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縣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請后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承辦此案。承辦人員收到指派后,一是第一時間與受援人、涉案人員、交通警察大隊、工傷行政部門聯系,了解案件情況、分析案件著手點、制定法律援助方案,并根據方案進行后續援助工作。二是清理案件爭議焦點,通過找準案件關鍵點以確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經梳理本案焦點系“受援人所受之傷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三是明確受援人請求標準、金額,并以爭議焦點為中心、案件事實為基礎、法律法規為依據,向安岳縣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本案在經歷了安岳縣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安岳縣人民法院裁判的兩次法律程序后,最終確定由該用人單位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鑒定費、檢查費等各項工傷待遇費用合計160456.5元。(王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