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江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接到千億斤糧食工程提灌站電力設施工程三塊村線路項目經理王某某(化名)的電話申請,工程在井江鎮村民周某某家地里實施過程中,周某某及其家人出來阻攔工人施工,請求鎮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接到申請后,鎮調解委員會立即組織調解員組成調解小組到現場進行調查并進行調解。
通過到現場了解糾紛的基本情況:在施工前,王經理通過村干部協調,周某某答應免費給該工程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但施工中在沒有取得周某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多占用了44個平方米的土地修變電房,并且還砍掉了周某某幾棵果樹。為此周某某要求施工方賠償。通過村干部協調,口頭達成了2000元的賠償協議,但過完年至今都沒有收到這個錢,現在周某某不愿意再支持該項工程,要求賠償所占74平方米土地和被砍掉的果樹共計5000元,一分錢都不能少,否則不讓施工。王經理則表示,這個是惠民工程,沒有相應的補償費用經費預算,現在講補償他沒有這個權限。
了解雙方分歧后,調解小組分別對雙方進行勸說工作,指出按現有土地征用補償政策,周某某提出補償5000元數額過高,而且該工程對春耕生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周某某能支持工作。而王經理這邊在超范圍占用周某某土地和砍伐果樹問題上沒有經過周某某同意,確實有過錯的地方,周某某提出補償要求是有道理的。建議王經理向其上級請示,最好能夠給予周某某一定的補償,妥善解決此事,防止惠民工程的工期被延誤。通過調解小組耐心勸說,雙方最終達成了工程方一次補償給周某某4500元,周某某不再阻擋施工的協議,至此這起因占用土地補償糾紛得以化解。(余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