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叮鈴鈴……電話聲音響起,“你好,請問是北斗司法所工作人員嗎,請你到派出所一趟,這邊有個人民調解的案件需要你們處理一下,”接到電話后,仁壽縣北斗司法所工作人員立刻與政府綜治辦工作人員前往北斗派出所處理案件。
村民陳某與李某是鄰居,兩家多年為鄰一直都沒有發生過矛盾,近日,因為陳某挖土公路邊角的事情,兩家發生了糾紛,并引起了輕微的肢體沖突,雙方鬧的很不愉快,村上及派出所前前后后調解了幾次都沒解決問題。
調解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陳某說:這條土路又不是你家的,我愿意挖就挖,你管不著。李某說:這條路我每天都要走這過,你把它挖窄了,我以后進出都不方便,我不讓你挖,你就去喊你丈夫來打我,你丈夫那天打了我一拳,我現在身上都還痛,我的醫藥費、誤工費要你賠。
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了情況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告之以法,一方面告訴陳某任何道路的所有權都屬于國家,雖然這條路不是李某家的,但是也不能隨意挖。同時也告訴她,采取暴力方式來解決問題是不可取的,她丈夫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對方繼續追究,后果相當的嚴重。另一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員和李某說,你們兩家都是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她丈夫打了你固然是不對的,但對方現在也答應賠償醫藥費,至于誤工費,一是你的傷勢很輕微,二是你現在也是在家務農,誤工費就不要要了。
最終,經過司法所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講解,雙方終于達成一致,矛盾問題得以解決。(邱正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