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縣司法局以滿足群眾多元法律服務需求為出發點,結合訴源治理,積極深化 “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依法妥善將矛盾化解在訴前,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推進對接制度創新。今年縣司法局與縣法院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工作方案》,充分發揮現已派駐縣人民法院的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工作室、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室的作用,進一步整合調解資源,建立健全矛盾糾紛導入處置機制、矛盾糾紛調處專業協同機制,推動訴前調解引導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引導人民調解與刑事和解聯動、強化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和執行,在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的情況下,通過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推進訴源治理進程。
規范實體平臺建設。按照《四川省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辦法》的具體要求規范建設駐法院調解工作室,有獨立的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辦公用品,人民調解工作職責、工作制度、調解流程及調解人員組成人員等內容上墻公示。依托派駐法院調解工作室,統籌協調律師、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服務工作志愿者等法律服務資源參與調解工作,形成依法有效化解復雜疑難矛盾糾紛的工作合力,由縣司法局指派南江縣公職律師以及調解專家履行兼職調解員職責,與此同時,由縣法院指定固定聯絡員負責調解工作室日常事務。
提升訴調對接成效。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構,通過訴前調解、委托調解、協助調解,建立聯席和例會制度、通報制度等措施,定期交流經驗,加強對訴調對接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提升訴調對接工作成效。在糾紛化解過程中,注重調解程序和訴訟程序的互融銜接,在立案前,由立案庭工作人員引導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則及時引入訴訟程序。對經調解工作室主持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對《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效力進行司法確認。(南江縣司法局 胡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