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信雖至,寒氣猶在,但這絲毫沒有阻礙瀘縣法院奮斗在執行一線干警們的堅定步伐,他們迎凄風、披寒月,行進在鄉間小道,穿梭于夜色霓虹間,用堅定執著守護萬家燈火……
司法拘留,促惡意欠薪終履行
2024年1月4日,王某因未收到勞務工資5000元,憂心忡忡地持生效民事判決書到瀘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李某、陳某二人。立案后,執行法官先后通過電話、微信向被兩名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法律文書,督促他們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但兩人均以在外地務工為由拒不履行。
在溝通中,執行干警了解到被執行人李某、陳某屬于“弟兄班”的工地承包經營模式,在工地承包期間,共拖欠三名農民工的勞務工資,王某僅是其中之一,另拖欠鐘某工資7000元,拖欠舒某工資13000元。在了解到上述情況后,法官立即就拖欠多名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向二被執行人進行核實敦促,但二人仍以在外務工、未回瀘縣的理由拒不履行。
在外沒回來就不能履行?這個理由未免太過牽強。在多次溝通仍無進展后,瀘縣法院加大線上線下調查摸排力度,并獲取到一條重要信息,被執行人李某于2024年1月上旬已回到老家,并在村內養殖場打零工。執行干警隨即將李某拘傳,即使被拘傳,李某仍態度強硬、拒不履行,態度囂張,嚴重擾亂法院執行秩序。經合議庭合議,李某具有不如實報告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情形,決定對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強制措施。
2024年1月29日,李某家屬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表示已將剩余拖欠工資18270元支付到法院賬戶。經核實后,其拖欠工資款確已到賬。隨后,法院將款項支付給申請執行人,三案均執行完畢。
警法聯動,讓“跑跑”跑不了
申請執行人韓某與被執行人胥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雙方于2022年5月份在玄灘法庭達成調解協議后,經申請執行人多次催收,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并且還玩起“失蹤”。
韓某于2023年9月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胥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風險,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義務,但胥某仍然置之不理,拒不報告財產。經查,胥某名下登記有一輛獵豹牌汽車,本院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查封,向胥某送達查封裁定書,要求其7日內將查封車輛交付至本院。但胥某卻在電話里明確回復“不會來”,一種奈我何的挑釁,對國家法律毫無敬畏。
執行人員見釋法明理無效,果斷將胥某納入擬司法拘留人員,在公安機關協助下,2024年1月29日,在瀘州市龍馬潭區海吉星農貿市場成功將被執行人胥某查獲,并于同日移交法院。
“目前,你的行為屬于有財產拒不報告且拒不交付生效裁定指定交付的情形,我院可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可按‘拒執罪’予以判處。”在執行人員鏗鏘有力的訓誡中,被執行人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寫下了“悔過書”,并一次性支付申請執行人18000元,案件執行完畢。
執行工作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瀘縣法院執行干警以“如我在執”的理念奔波在執行路上,讓更多的“紙上權益”轉化為真金白銀,以實際行動給申請執行人獻上新春“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