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司法局
關于遴選法律顧問團成員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共瀘州市委辦公室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決定公開遴選3—5名瀘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團成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熱心社會公共事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二)在所從事法律實踐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或者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熟悉行政法專業研究方向的優先選聘; (三)嚴格遵紀守法,無刑事犯罪記錄,5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以及其他不適宜擔任法律顧問的情形; (四)法律顧問團成員應當具有一定數量的中國共產黨黨員; (五)需要具備有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時間及精力; (六)身體健康。 二、法律顧問團成員職責 (一)為市司法局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協助起草、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市司法局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三)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四)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五)接受市司法局委托,承擔法律咨詢服務、調查研究和評估論證、專業授課等其他相應職責。 三、法律顧問團成員義務 (一)不得擅自對外透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不得泄露因工作知悉的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間獲得的非公開信息或者便利條件為本人及所在單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三)不得以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團成員的身份從事商業活動以及與法律顧問職責無關的活動; (四)不得接受其他當事人委托,辦理與聘任單位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與所承辦的業務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應當回避; (五)按時參加法律顧問活動,認真、細致、公正、高效完成承辦的各項事務,不得無故缺席。 法律顧問團成員違反上述義務,或存在不符合擔任法律顧問條件的,市司法局可解除聘任關系。 四、遴選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5年6月5日18時止。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公告,下載《瀘州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團報成員名表》,如實、準確填寫相關事項;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執業證書等電子掃描件。電子文檔統一命名為“ⅹⅹ法律顧問團成員遴選資料”,資料包括報名表、印證資料電子檔等,所有電子文檔資料全部寫入一個word文檔。 報名材料發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郵箱,聯系人:張義、喻金珊,聯系電話:0830-3626737。郵箱:lzssfjlfk@126.com。 (二)審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把政治關、業務關、品行關,綜合考慮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業界的權威、影響力以及個人的職業操守和年齡結構等因素審核報名材料,提出擬聘任人選,審核完成后所有報名材料不再退還。 (三)公示。對擬聘請人員在市司法局門戶網站、法潤瀘州公眾號同時公示7日。公示有異議且核查屬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 (四)頒發聘書。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任人員作為市司法局法律顧問團成員,由市司法局頒發聘書。聘任時間三年。 五、其它事項 (一)工作報酬。參照《瀘州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勞務費支付暫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 (二)遴選紀律。本次遴選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報名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宴請送禮,不得請托賄選,不得到市司法局現場遞交報名材料。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解釋。本公告由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瀘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