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名山區檢察院以化解社會矛盾、服務民生為宗旨,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救助對象精準化、救助工作精細化、救助效果最優化為目標,積極對遭受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及其家屬開展國家司法救助。2020年來,共辦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4萬元,解決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精準評估,構建一體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
在堅持依申請救助與依職權救助雙線并行的基礎上,將救助的觸角前移,不斷強化主動救助意識,加大依職權救助力度。一是開展案件集中篩查。對公訴部門辦理的案件進行篩選甄別,結合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的程度,獲得賠償情況,基本生活、醫療、教育等方面所需費用現狀,篩選出擬救助案件并持續跟蹤。二是夯實走訪調查制度。通過對家庭、學校、社區、村委、群團組織等開展走訪調查的方式,深入了解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身體情況、家庭狀態、經濟現狀等,明確下階段的具體救助舉措。三是成立信息協調小組。選派專人負責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常態化溝通和信息共享,確保救助效果和原案的順利辦理,構建多部門共同參與的一體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
精細救助,制定個性化司法救助工作方案
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具體個案中被害人的不同特點和需求,盡可能的提供更加精細化、個性化的救助方案。一是加強心理疏導。對因遭受性侵或其他犯罪侵害等創傷性事件后,出現心理創傷或者精神損害的,聯合心理咨詢師進行心理輔導和精神干預。二是爭取教育支持。對未完成學業特別是未完成義務教育的,幫助重返校園;對無法繼續在原學校就讀的,幫助轉移學籍,重新就讀。三是爭取醫療救助。對因不法侵害導致身體重傷、殘疾的,主動與民政、殘聯等部門聯系,幫助解決救治、醫療和康復困難,力爭為被救助人家庭提供更全面的生活保障。
精心關愛,構建多維度司法救助工作體系
積極拓寬救助渠道,借助媒介不斷擴大司法救助的社會影響力和知曉面。一是爭取領導支持。對是否符合救助條件、救助金額等事宜提前向區委政法委匯報,暢通案件審批渠道,幫助被救助對象盡快獲取救助金。二是建立多維救助體系。加強與民政、醫院、婦聯、律師協會、心理咨詢師協會等機構的整體聯動和協同配合,實現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無縫銜接,充分保障救助效果。三是積極推動落實社會保障制度。對暫時未納入救助范圍的刑事被害人或實施救助后仍面臨生活困難的,幫助其申請社會救助,會同相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更加有效、有力地維護刑事被害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