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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長同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共同守護野生動物家園

        ——程某某非法狩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來源: 作者:江濤 發布時間:2020-12-08 17:14:11

        12月3日上午,由雨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程某某非法狩獵案在雨城區碧峰峽鎮人民政府公開開庭審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步審理。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雨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檢察長陶濤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副檢察長羊輝代表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有力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同時,為了達到以案釋法、警示民眾的目的,法檢兩院決定召開觀摩庭,由雨城區法院院長趙鋒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雨城區人民檢察院邀請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協委員、2名人民監督員及100余名村民代表參加旁聽。

        經依法查明: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程某某在網上購買捕鳥網后,分別在雅安市雨城區、名山區設網捕鳥,將30余只捕獲鳥以100元至600元價格在微信朋友圈和畫眉鳥群進行銷售牟利。剩余29只尚未賣出的捕獲鳥經四川農業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野生動物鑒定:所捕獲鳥類均為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庭審中,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從犯罪構成、被告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帶給人們的警示等方面,進行了舉證、質證,從野生動物資源的重要性、對其進行保護的必要性以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應當受到的刑事處罰等方面,結合雨城實際進行了深入淺出的法庭教育,倡導人們革除陋習,建立尊重自然、保護自然的公序良俗;希望人們敬畏自然、敬畏法律,共同守護我們賴以生存的這片凈土。被告人程某某當庭認罪,深刻認識到自己架設網具非法捕鳥,對雨城良好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表示今后一定遵紀守法,用實際行動愛護鳥類,維護雨城生態環境。法院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當庭判決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期間禁止養鳥并賠償生態修復費9000元,該費用交付雅安東方碧峰峽旅游有限公司用于生態修復并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開庭完畢,參與庭審人員又來到雅安市碧峰峽動物園,對扣押的29只野生鳥類進行野外放生。

        庭審觀摩結束后,受邀代表紛紛表示近年來我區生態環境有了明顯的改善,希望檢察機關繼續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持續維護雨城區的良好生態環境。本次庭審不僅達到了懲罰犯罪的目的,也使100余名旁聽人員接受了一次近距離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江濤)


        責任編輯: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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