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名山區茶產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在茶業種植、加工、市場交易、品牌管理和茶旅融合等各個環節中矛盾糾紛不斷增多,為深化與名山區蒙頂山茶產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對接,有效化解名山區茶產業矛盾糾紛,更好地服務于茶產業,結合名山茶產業發展現狀以及名山法院工作實際,設立專門審理茶事糾紛的茶事審判法庭,適應當前審判工作需要。
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關于設立茶事審判法庭服務轄區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專門研究茶事糾紛案件的審判。
二是設立茶事審判法庭。法庭內部設立“茶事辦公室”和“茶事調解室”,在世界茶都茶葉市場設立“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茶事巡回審判法庭”,在名山具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設立“法律事務聯絡處”。
三是組建專門團隊建設。依托工業園區法庭原有人員成立了茶事糾紛審判團隊,選聘具有茶葉專業知識的調解人員參與處理茶事糾紛案件。
特色亮點:
名山法院依托蒙頂山茶產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法院--蒙頂山茶調委--茶葉糾紛專業調解組織三級糾紛解決網絡長效溝通等七項工作機制,創新“多輪驅動”模式,實現茶事糾紛“案結事了人和”,為名山茶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年來,通過茶調委調解涉茶案件3000余件。
一是以“快”字提效率。對涉茶案件實行快速受理、優先保全、精密審理,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快審快執。
二是以“調”字促共贏。加大涉茶糾紛案件調解力度,在保證及時化解糾紛的前提下,充分尊重當事人意見,有效促進涉茶糾紛妥善化解。
三是以“防”字化風險。建立聯絡茶企常態化機制,針對茶企在商事交易活動中存在的各類法律問題進行宣傳培訓,增強茶企經營風險意識和防范風險能力。
四是以“活”字渡危機。對經營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茶企本著“扶持、引導、幫助”的原則,給予“合理期限”,采取“分期分批履行”等方式,維護茶企生存、發展和利益,幫助茶企渡過難關。
共克時艱:
面對疫情以及春茶采摘和新茶上市的嚴峻形勢,名山法院積極作為服務大局,“五項措施”助力名山茶業復產。
一是出臺服務茶業復產的實施意見。
二是走訪調研鼓勵茶企復工復產。
三是設立巡回審判法庭,“駐地”服務。
四是優化訴非銜接流程,提升解紛效率。
五是貼心宣傳提醒,做到防疫交易雙保障。
取得效果:
自探索設立茶事審判法庭以來,名山法院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理念,依托蒙頂山茶產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延伸審判職能,建立法院--蒙頂山茶調委--茶葉糾紛專業調解組織三級糾紛解決網絡長效溝通等七項工作機制,創新“多輪驅動”模式處理茶事糾紛案件,努力實現茶事糾紛的“案結事了人和”,為名山茶產業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李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