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名山區(qū)檢察院嚴格按照教育整頓工作要求,穩(wěn)步推進教育整頓走深走實。為保證第一階段學習教育取得實效,進一步弘揚英模精神,名山區(qū)檢察院特制訂《雅安市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跟班先進找差距、學思踐悟促提升”活動方案》,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有力有序推進“跟班先進找差距、學思踐悟促提升”活動,營造“學先進、趕先進”的濃厚氛圍。
人物簡介:
跟班對象:吳仕莉(照片)
跟班人:康三富(照片)
吳仕莉,1989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獲評雅安市第三屆公訴人與律師辯論賽“最佳辯手” ,現(xiàn)任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分工負責第一檢察部工作。
康三富,1995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2018年9月考入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現(xiàn)任第一檢察部五級檢察官助理。
我們院有這樣一位檢察官,她剛正不阿,在莊嚴的法庭上讓罪惡無處躲藏;她思維敏捷,在唇槍舌劍的辯論場上讓對手啞口無言;她執(zhí)法為民,在一起起案件的辦理中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她是同行眼中的法律專家、辦案能手,她就是名山區(qū)檢察院副檢察長,也是我這次跟班學習的對象吳仕莉同志。
心系群眾、服務百姓,釋放司法溫度。
做檢察工作,做好檢察工作都少不了和群眾打交道,要成為一名優(yōu)秀的檢察官,依法辦案、善做群眾工作是最基本的要求。吳檢常說:做好群眾工作,需要充分了解群眾的訴求、充分考慮當事人的立場,只有這樣我們的檢察工作才能獲得群眾的認可。今年協(xié)助吳檢辦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讓我更深刻地認識到優(yōu)秀的檢察官不單單是法條的適用者,更是法律精神的傳遞者。這是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但也是兩個家庭的一場悲劇。
2020年的一天,25周歲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駕駛車輛在行駛中與當事人王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發(fā)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傷和王某某年僅12周歲的女兒熊某某死亡,后經(jīng)調查,犯罪嫌疑人唐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依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負刑事責任。吳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發(fā)現(xiàn),雙方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犯罪嫌疑人在前期賠付喪葬費后未繼續(xù)進行賠償,被害人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并且多次向本院反映犯罪嫌疑人案發(fā)后未積極悔罪協(xié)商賠償,要求本院嚴懲犯罪嫌疑人并對其羈押。考慮到雙方矛盾尖銳,基本無調解基礎,對承辦人而言較為簡單合法的處理方式就是直接將案件起訴到法院,檢察機關負責刑事部分的公訴,被害人自行主張民事權利。但吳檢在拿到案件材料后認真分析雙方的矛盾點,尋找調解基礎,通過對雙方當事人多次進行溝通,準確了解雙方訴求,找到調解基礎,最終經(jīng)過吳檢的多次說理,雙方當事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xié)議,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自愿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獲得了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在吳檢的見證下雙方簽署了和解協(xié)議書,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她堅持學習、不斷專研,提高檢察能力
吳檢常說:不斷學習是做好檢察工作的前提。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檢察人員作為國家公訴人,必要的條件就是要學好法律這一門學問。
記得我最初開始協(xié)助辦理案件的時候,在吳檢的安排下負責摘錄一個交通肇事案的閱卷筆錄,在學習類似案件審查報告后,花費了5天時間生搬硬套基本只完成了人物、時間、地點的修改,閱卷筆錄基本上反映不出案件情況,吳檢語重心長的對我說:類似的案件有他的共性,但每個案件又有他的個性,閱卷筆錄的制作必須要客觀全面,不完整、仔細的制作閱卷筆錄可能會影響檢察官對整個案件的判斷。在吳檢的指導下我嘗試著在協(xié)助辦理案件前收集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了解專家學者的不同觀點,收集相關案例;通過長期的學習探索,我在資料收集、文書制作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跟班的時間雖短,但是榜樣的力量催人奮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繼續(xù)對標先進、學習先進,以飽滿的熱情、高度的責任感,牢記初心使命,追逐檢察夢。
(雅安市名山區(qū)人民檢察院 冉成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