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規定”是檢察人員
防腐蝕、防圍獵的“鎧甲”
可以為司法辦案“保駕護航”
今天,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
“三個規定”的有關知識
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臺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為“三個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人員違反“三個規定”典型案例
1.某縣級市人民檢察院趙某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2.某市人民檢察院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3.某市人民檢察院金某等人違反“三個規定”案
4.某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王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5.某縣人民檢察院吳某違反“三個規定”案
6.某市人民檢察院劉某等人違反“三個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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