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公正裁判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鄭某某激動地對承辦法官說。
4月26日,鄭某某將一幅寫著“人民的好法官 正義的守護神”的錦旗送到筠連縣人民法院巡司人民法庭。
案情回顧:2004年農歷四月,鄭某某與廖某甲協商解除同居關系,約定兒子廖某乙隨廖某甲生活,期間,鄭某某也盡到了母親的責任。不料,廖某乙于2020年10月因工死亡,鄭某某、廖某甲與用人單位協商,由用人單位支付因廖某乙因工死亡各項工傷保險待遇1980000元,該款轉賬到廖某甲的銀行賬戶。鄭某某、廖某甲處理完廖某乙喪葬事宜后,對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分割問題產生分歧,鄭某某遂將廖某甲起訴至筠連縣人該案受理后,承辦法官多次向原、被告雙方耐心釋法析理,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力促雙方達成調解,但雙方對分割款項爭議較大,未能達成調解。承辦法官根據案件事實依法作出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的廖某乙因工死亡工傷保險待遇1980000元,扣除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及廖某甲撫養廖某乙至成年費用后剩余1651891元,由原、被告平均分割。廖某甲對判決不服,上訴于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鄭某某對承辦法官公平公正、及時判決該案深表感謝,于是出現文章開頭一幕。
(張新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