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動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構建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銜接緊密、運轉順暢、良性互動的工作格局。
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的建立,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斷鞏固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設成果,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
《意見》規定,審查銜接工作機制適用于市、區(縣)兩級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審查、兩級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人民檢察院在行政訴訟監督、行政執行監督、行政違法行為監督,以及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中涉及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瀘州市人民政府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之間建立意見征詢、信息共享、協調配合、會商通報、業務培訓交流五種機制,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各項機制的具體要求,形成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合力。
《意見》還明確規定了瀘州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市人民檢察院共同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銜接工作機制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市中院、市檢察院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的方式研究解決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審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共同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提升,進一步促進全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法治建設。
(鄭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