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學促行。組織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樹江《新時代人民法庭庭長角色定位》,凝聚共識、提高站位,深刻領會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意義,激發干警工作熱情。
二是優化運行體系。由之前的“一審一書一警”加強為“一審一助一書一警”,形成相對完整的法庭人員配置,著力構建科學合理、職能劃分明確、運行高效流暢的運行體系,增強人民法庭整體向心力、戰斗力。
三是加強與轄區內各鄉鎮的溝通。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職責,由百丈法庭分管領導帶隊,走訪轄區五個鄉鎮,依法有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推動人民法庭進鄉鎮、進鄉村、進社區。
四是探索“源頭預防、關口前移”。聯動多方力量開展調解工作,注重法官、法官助理與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調解員、基層治理專干、人民陪審員聯系,充分發揮“五員”在調解處理民事案件的獨特作用,形成合力將糾紛化解于訴訟之前。
五是構建“人民法庭+巡回審判點+訴訟聯絡員”的訴源治理格局。對轄區各鄉鎮案件分門別類統計、整理,分析矛盾糾紛多發領域、案件特點,一鎮一表,提供精準矛盾風險預警,在矛盾糾紛多發村社設置巡回審判點,實現法庭服務在轄區全覆蓋。
六是助力文明鄉風建設。對進入審理程序的案件,遵循“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既促進當事人以非對抗方式解紛,又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領功能。注重在裁判文書中將法治文化與鄉土文化、茶鄉文化、紅色文化、優秀家風家訓等相結合,既接地氣,又有正氣,力求人民群眾通過閱讀可公開的裁判文書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治溫度。
(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