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寶興法院首次利用遠程提訊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制造毒品案件,當庭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階段,為保障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庭前經與各訴訟參與人溝通、征求意見及調試設備后,決定通過遠程視頻形式與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連線,“隔空”審理案件。庭審中,合議庭、公訴人與書記員佩戴口罩,通過遠程視頻連線,首先告知被告人訴訟權利義務,順利完成法庭調查、辯論等庭審各環節工作,并當庭宣判。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并在看守所同步打印的庭審筆錄上簽字認可。隨后,承辦人到看守所通過民警轉交送達判決書。庭審過程規范嚴肅、安全高效,畫面流暢、聲音清晰,達到了預期效果。
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寶興法院充分運用信息化建設成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訴訟參與人的感染風險,同時保障審判工作的正常開展。(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