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微博等社交工具日益成為人與人之間重要的溝通橋梁,亦成為法官辦案的得力“小助手”。近日,摩尼法庭法官在辦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中,通過微信電子送達方式成功化解雙方矛盾糾紛。
原告李某某和被告吳某某都從事服裝經營工作,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被告吳某某先后三次在原告李某某處拿貨,貨款共計16602元,后吳某某于2021年11月12日、11月14日分別支付原告李某某5867元、4061元,經原告李某某多次催收后被告吳某某仍未支付余款6674元,李某某遂將吳某某訴至法院。
敘永法院受理該起案件后,吳某某卻玩起了“失蹤”,法官通過電話聯系、實地走訪吳某某家屬、鄰里及吳某某經營場所等方式,均無法與吳某某取得聯系,眼看案件辦理將陷入僵局。在承辦法官的努力下,最終詢問到被告的微信聯系方式并嘗試著與其進行聯系,最終,法官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向吳某某送達了訴訟材料,并通過微信對吳某某進行釋法明理,成功勸說吳某某將剩余款項支付給了原告李某某,李某某隨即也向法院申請了撤訴,至此,雙方的矛盾糾紛最終得以化解。(馬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