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7時,蘆山縣發生6.1級地震,17時03分寶興縣再發生4.5級地震,房屋搖晃、落石橫飛。面對自然災害,寶興法院立案庭庭長張天均來不及聯系、囑咐親人朋友,毅然堅守崗位,服從組織召喚,積極投身抗震救災各項工作,以實際行動為受災群眾詮釋了“黨員是旗幟、組織是靠山”的內涵。
因震而動,一心為民
地震發生時,訴訟服務中心全體干警均在正常上班辦公。面對突如其來的地震,恐懼、驚慌是人的本能反應,但張天均同志沉著冷靜,迅速組織全庭干警第一時間避險。震后半小時,當人們還在恐慌時,他已組織人員抬桌椅板凳,在法院辦公樓外安全地帶設立訴訟服務接待點,其目的就是要讓受災群眾到法院有接待、有傾聽、有答復、有溫暖。
震后第二天,張天均同志在新中學安置地點工作。新中學安置點群眾多,而且剛經歷地震的驚嚇,心里恐慌,情緒不穩定。張天均同志作為一名黨員、法院老同志、法官,他主動與安置點群眾打招呼,詢問有無困難,盡力安撫他們的思想情緒,幫助受災群眾整理帳篷,搭地鋪,協助維持安置點秩序,用自己的行動傳遞了黨組織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懷和溫暖。
震后第三天,因法院工作的需要,為了讓法院司法審判不停歇,張天均同志與其他同志一起,搭建帳篷法庭,安排庭室做好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當天,立案庭接待來訪群眾5人,處理群眾訴求4個,確保了抗震救災與訴訟服務兩不誤。
震后第四天,天公不作美,從凌晨4時起下起了大雨,7時30分,當人們還在休息的時候,張天均同志與法院2名干警,冒著大雨查看安置點帳篷是否漏水,處理帳篷漏水問題2處。8時20分,大雨未停,安置點足球場草坪上積水已至腳背,為了受災群眾不挨餓,他帶領2名干警冒雨給安置點群眾送早餐。因手提早餐,無法打傘,雨水順著他臉頰流下,沾濕的頭發貼額頭,看似狼狽不堪,卻顯大災之愛。
因職而為,用情司法
作為一名法官,張天均同志在積極參與抗救震救災的同時,仍沒忘記自己作為法官的工作職責和職業操守,克服地震帶來的困難和不利因素,認真履行訴訟服務和司法審判工作職責,確保抗震救災與審判工作齊抓并進。期間,張天均同志參與了新中學安置點法律宣傳,接待前來咨詢的受災群眾11人(次)。
6月1日至6月8日,他個人承辦的案件中,經訴前調解成功后,原告撤回起訴的案件1件,達成調解協議后司法確認案件1件,審結了四川蜀能電力有限公司與四川雅安市慶源水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1案。6月6日,開庭審理了焦建新與車建康、楊建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1案,該案系“6.1”地震后寶興法院開庭審理的第一案。地震發生以來,張天均帶領訴訟服務團隊,做好抗震救災、落實“聯包保”責任制及其他各項工作的同時,受理訴前調解案件6件,受理民事立案9件,執行案件立案5件。
張天均同志是一名退伍軍人,他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疲憊的臉上始終帶著一股軍人特有的堅毅,支撐著他戰勝困難、努力工作。正是很多像張天均同志這樣一心為民、用情司法、服務人民,相信再大的困難,我們都能戰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