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涉企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2022年6月21日,合江縣人民法院和合江縣總商會簽署《訴調對接工作合作協議》,以充分發揮商會調解優勢,加強訴調對接工作。
協議明確,縣法院指定專門部門開展涉企業的各類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和審理,開展送法進企業、指導商會調解組織調解、開展調解技能培訓等。縣總商會設置商會調解組織,開展涉及企業的各類民商事糾紛調解。縣法院、縣總商會雙方建立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搭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開展雙向邀請調解,確保及時有效化解涉企民商事糾紛,同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就涉企糾紛案件的處理情況、工作動態等相互進行通報,協調處理日常糾紛解決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共同商討化解涉企糾紛的措施及辦法。
一直以來,合江法院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縣委及上級法院決策部署,高度重視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積極攜手縣總商會,主動深入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幫助,以法治手段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此次聯合縣總商會簽訂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合作協議,更是開啟了涉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新篇章,是我院與縣總商會共同履行社會責任、積極擔當作為,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安全感的有益嘗試,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務實舉措,能夠有效滿足民營企業糾紛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的實際需求,有效減少民營企業維權成本,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率。
下一步,合江法院將與縣總商會共同攜手,細化工作舉措,落實工作機制,強化溝通協調和聯席通報,最大化發揮法院及商會調解組織工作職能,努力為合江縣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傅德平)